欢迎访问律商网

律商网

律商网 > 律师入门 >

夫妻房地产纠纷:用老宅换来的补偿款,也会变成夫妻一同财产吗?

www.waajw.com 2024-10-10 房产纠纷

咨询者问:

我在村里有一处宅院,和老公离结婚以后,法院把这处宅院判给了我。前两年我再婚了,结结婚以后大家一直住在这处房屋里。目前老宅所在的地方要建新的居民小区,开发商要把老宅拆了。作为拆迁户我能得到不少补偿,而且还可以打折购房,当然非常高兴。但我又听说结结婚以后获得的财产就是一同财产了。请问我用老宅换来的补偿款,也会变成夫妻一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假如夫妻在结婚以前有个人投资行为,房子纠纷律师而在结婚以后有所收益,那样这种收益是夫妻一同财产。

国内《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一同所有。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同时《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讲解》又具体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是《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归夫妻一同所有些财产”的情形。

老宅拆迁得到补偿款是不是是收益呢?不是。你的老宅在结婚以后一直居住、用,并没对老宅进一步投资,也没通过老宅谋利。老宅被拆换来补偿款,房子随之增值,这种增值是一种自然增值,并非人为经营、投资的结果。因此,补偿款不是夫妻一同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也就不可以按夫妻一同财产进行分割,与你目前的老公没任何关系。为了防止麻烦,你最好保管好有关拆迁凭证,来证明补偿款是由于老宅而获得的。

Tags: 婚姻家庭 夫妻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